律师解析:当幼儿在幼儿园内遭受伤害时,幼儿园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然而,这亦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。 若幼儿园能够举证其已充分履行了教育与管理之职能,则有可能减轻或者免除其所应负担的责任。 通常而言,赔偿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、护理照料费用及营养补贴等等。 若幼儿因此次事故而致伤残,幼儿园亦需就此承担伤残相关的赔偿责任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,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侵权责任。 |